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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教真正五行高手,生辰五行八字,在线等,谢绝电脑算命!算命最准的免费网站排行榜第六:华易算命网网络算命是什么2012年06月20日下午四点二十五。(阳历)。
比肩偏财日主七杀
乾造:壬丙壬戊
辰午子申
该八字日元为“壬”水,生于午月夏季火气正盛之时,日元不得令。月干丙火偏财透干,当令而旺,时上戊土七杀,通根于年,又得财生,如此看来,八字火、土两旺,日元左右受克泄,看是弱势。
实质不然,该八字日元壬水不为弱,在八字中处在较于平衡之间,弱而不弱,旺而有制,财、官均可任,是个非常不错的八字。为什么这样说呢?且听我分析。
日元虽不得时令,但壬水为阳,其势浩瀚,年干透比肩给力,支下“申子辰”三合水局,把杀星之根合而化水,日元根深牢固。火看是很旺,实际不旺,反受水克,在八字中不难看出,这个丙火除了坐午火当令外,再无任何生扶之力,八字缺木,无木生火。年、日两壬水夹克丙火偏财,支下子午相冲,合了水局更是加强了水的冲力,午火被子水冲走。现在来看一看,唯一之根被冲,又被两壬夹克,又缺木无木救应,还认为这个火旺吗?
八字中偏财为父,代表父亲,月柱和日柱天克地冲,丙火偏财被冲克,很明显的克父。不过也不用担心,克得不算重,因壬水有时干戊土杀星克制,其力有减。这也是我为什么说弱而不弱,旺而不旺的原因。
话说回来,取名应取何五行为用呢?喜用神是什么?这个八字的用神是不定的,会随着运程和流年的变化而变化,为什么这样说?很明显,如果运和流年行至五行木旺之年,木泄水而生火,那么这时候日元是弱了,应以金、水为用。如果运和流年行至五行金旺之时,有金生水,而且解化了杀星所制,那么无疑是日元旺了,这时候应取五行木、火为用。更主要的一点是这时克父更重了,因为在金的解化之下已不受戊土克制了。
那么名字应该运用什么五行?这便得结合运程来考虑。我参看了运程,一路都没有行遇五行木的运,青、中年行土、金,结合运程衡量,必须得运用木才好。同时这也是减轻克父的因素。给孩子起名运用木的五行即可。或者是以一水一木结合也恰当,一定程度的增旺了日元的力量,因同时用了木,并没有因此而加重对丙火的不利,而是调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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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互联网迅速发展,八字、占星、紫微斗数、塔罗牌等算命方式也通过新形式接近网友。一些微商还把网络算命作为引流的手段。据媒体报道,“网络算命”要价颇高,还有价值不菲的“消灾物品”,网友要当心被“割韭菜”。(11月12日《工人日报》)
互联网的发展,给算命行业提供了新的“机遇”,现在,形形色色的“算命大师”也上网玩起了高科技、智能化,靠远程咨询、软件看相等手段替人求财问媒、祈福消灾。网络算命是一个广义的概念,包含了很多种行为,比如,给孩子或企业取名,选择结婚日期、建房日期等,并未被法律所明确禁止,可以归入信息咨询的范畴。但也有不少行为明显带有封建迷信色彩,充斥着各种话术和套路,涉嫌诈骗、强制消费,侵犯消费者的人身、财产权益,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。
有关网络算命,有很多法律疑问待解——网络算命算不算封建迷信活动?网络算命的哪些行为属于封建迷信活动?网络算命的法律边界、底线在哪里?网络算命算不算一种经营行为,从业者是否应取得规范的市场主体资格、履行相关义务?对网络算命行为,该如何界定其法律性质?等等。
现有的一些法律、法规与网络算命行为可能有“交集”。比如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有“组织、教唆、胁迫、诱骗、煽动他人从事邪教、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、会道门、迷信活动,扰乱社会秩序、损害他人身体健康”“冒用宗教、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、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”的行为之一的,处拘留、罚款等处罚;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含有“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”等内容的信息;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第五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“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”等信息。
但是,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判定具体的网络算命行为时还是显得有些笼统、模糊,缺少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制约性。在算命行为迁居网络且愈发活跃的当下,相关法律应该要能清晰解答上述有关网络算命的法律疑问,能有效调整网络算命的行为或关系,并及时把网络算命从边缘地带拉到法律和监管的聚光灯下。
鉴于网络算命这一行业已经颇具规模,交易数量大,涉及众多从业者,存在很多法律边缘行为甚至是侵权行为,立法部门以及监管部门应该引起重视,给网络算命算一算“法律命”。推动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,把网络算命明确纳入法律调整范围,界定网络算命的法律属性、行为属性,划出网络算命的边界和禁区,规定网络算命行为的触线法律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。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,才能更好规范网络算命行为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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